各区县委、政府,各市级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相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提前做好2015年度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考
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铜办字〔2015〕16号),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形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包括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党建共性指标完成情况(区县和相关部门重点核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干部选任《条例》、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强农村组织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廉洁自律,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二、充实完善工作资料
各区县、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市上下达的考核内容及目标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本年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并分类归档、以备年终考核查看。特别是承担省考指标任务的责任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市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立卷,专项举证,做到资料完备,举证翔实,为迎接省上年终考核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及时收集整理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情况
对2015年度某项或单项工作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不含省厅局),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区县和部门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写上报。获得表彰加分以中央、国务院及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式文件为依据,当年年终考核结束后下发文件的转到下年度加分。多年实施一次的表彰,在受表彰当年加分;多个项目受到表彰的,分别予以加分。考核时,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向考核组提供加分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据资料,由各考核组汇总并提出加分意见,报市考核办审核。
受奖主体必须是被考核单位、下属单位或个人受到表彰的不列入统计范围;上报受奖情况必须附各级命名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对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的区县、部门进行认真统计汇总,市委委宣传部还要对一年来受到各级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区县、单位统计汇总,以备市上年终考核时使用。
附件: 1、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表
2、获得表彰加分申报(审批)表
铜川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