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新区工委组织部,市级有关部门党(工)委,市属有关企业党委: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年度人才项目计划情况,更好地针对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示范点年度人才项目的顺利完成,真正发挥示范带动在全市人才工作中的作用,现就上报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2016年度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2015年确定的第三批铜川市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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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范 点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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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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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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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镇(马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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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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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常家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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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堡镇(孟家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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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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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陵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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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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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产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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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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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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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路街道办事处(申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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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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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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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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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窑陈炉陶瓷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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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报内容
各示范点在结合三年人才工作规划及今年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对今年拟开展的人才项目进行具体计划,认真填写《铜川市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年度项目计划报告表》(附后),内容包括2016年度人才项目计划(项目内容、预期目标和经费预算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三、上报程序
各示范点填写的《铜川市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年度项目计划报告表》经区县或主管部门党组审定后(属区县的示范点由区县委人才办审定,企业示范点由企业党委审定,科研院所示范点由主管部门党组审定),报送至市委人才办。
三、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通知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本区域内的示范点,市级各部门负责通知本单位主管的示范点;
2、各示范点要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3月15日前将《报告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3283311,邮箱:tcswrcb@163.com;
3、市委人才办将于年中对各示范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组织全市性的观摩活动,查看各示范点确定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于年末对各示范点进行工作考核,根据各示范点一年来人才工作开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酌情拨付项目资金。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示范点,进行通报批评,仍无改观的将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撤销。
附件:铜川市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示范点年度项目计划报告表/HaodeUpload/UploadedFiles/file/20160302/20160302143523_3566.doc
中共铜川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