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代表工作室是各级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党员群众的工作平台。工作室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党代表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二、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开放,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半天。每次接待安排要提前3-5天进行告示。
三、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党代表轮流驻室接待党员群众。
四、党代表工作室安排驻室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一次。
五、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
㈠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代表大会精神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走访工作室所在辖区的党员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㈢根据专业、行业特点,开展调研、咨询等活动;
㈣受同级党委委托,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㈤听取党员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建议;
㈥贯彻落实所属党委决定的其他事项。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新内容。
六、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回复责任制度。工作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向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党代表签名同意后分送有关部门办理,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定期向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
七、党代表工作室配备若干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八、党代表在开展活动中,对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并做好解释工作:
㈠属党和国家秘密的;
㈡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
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九、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党代表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十、做好工作室的接待记录、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