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铜组发〔20155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中省驻铜各有关单位党委: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办发[2007]26)2012年命名表彰的20122014年度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管理期已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各类优秀人才在我市转型发展中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今年将开展20152017年度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的范围: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选拔条件按《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区县、各部门在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向在基层第一线从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在艰苦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才以及中青年人才倾斜,要向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倾斜,并以2012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专业技术成就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被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58周岁以内(如个别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社会反响较大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主管单位需与市委人才办沟通后上报,并在上报材料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拔数量

全市拟选拔20152017年度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100名以内。各区县推荐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推荐人数超出上述的,相关主管单位在上报推荐材料前应及时与市委人才办沟通确定。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铜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行业领域划分,凸显推荐人员从业特点,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往届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符合选拔条件的可重新申报。

三、原则与程序

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拟确定的推荐人选须填写《推荐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经本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报市委人才办:

(一)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在各区县的,向所在区县委人才办推荐;

(二)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在市级部门(单位)的,由市级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工委)推荐;

(三)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由与其联系比较紧密的工商联、中小企业促进局、工商局等业务主管部门推荐;

(四)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在铜川的中省驻铜单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市委人才办推荐。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评审结果将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党建网和《铜川日报》公示。

四、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务必于2015415日前将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3283311)。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2人以上者要注明排序,并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电子版;

2、《推荐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标准A4纸打印),附电子版;

3、《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4份(标准A4纸打印),附电子版;

4、获奖证书原件(原件由市委人才办验审后退还)及复印件各1份;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示结果1份。

上述有关表格,可从铜川党建网(网址:http://www.tcdj.gov.cn)下载。

(三)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简明,有数据例证,突出专业技术创新,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五、组织实施

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和程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扩大人选推荐的覆盖面,确保整个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批准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推荐选拔机会进行故意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广泛宣传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和调动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引领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推动铜川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条件;

/HaodeUpload/UploadedFiles/file/20150803/20150803114753_6367.doc

    2、推荐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

/HaodeUpload/UploadedFiles/file/20150803/20150803114817_7363.doc

    3、铜川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

/HaodeUpload/UploadedFiles/file/20150803/20150803114830_7578.doc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3日

版权所有: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运行维护:铜川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  邮编:727031 联系电话 09193580599 联系邮箱:tczzbdjzx@163.com 陕ICP备07009401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 关注"铜川党建"微信

陕公网安备 61020402000120号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