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各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西咸新区党工委办公室、韩城市委组织部,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组部等《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2号)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组通字[2014]1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及人数

2015年访问学者选派对象重点为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教育、医疗卫生、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全省计划选派27人。选派范围为各有关单位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研修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三、选派程序

(一)人选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批准等方式确定人选。拟推荐人选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5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委人才办,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sxswrcb@126.com。

(二)汇总审核。按照中组部要求,5月15日前,省委人才办对各地、部门推荐人选按条件审定后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三)审定访问学者名单。7月上旬前,经中央组织部审定的访问学者名单通知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做好入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报到。访问学者于2015年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由接收单位负责通知。

四、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突出需求导向,坚持人选条件,遵守选派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各选派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团队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也可适当选派往届“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继续培养,但数量要控制在今年选派计划的10%以内。

2.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要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认真选择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指导老师。每人可选择两个意向,选择的研修意向请在电子版表格中填报,报送的纸质表格中不填。申请表电子版请在陕西省人才工作者QQ群文件中下载(陕西省人才工作者QQ群号:60538224)。

3.拟选派的访问学者要将自己所从事的专业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或本单位、本行业领域面临的技术难题、突出问题相结合,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研修,合理设计研修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4.访问学者派出单位要跟踪掌握好派出人员学习、生活情况,及时配合解决好问题困难,做好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85581590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HaodeUpload/UploadedFiles/file/20150804/20150804164336_7626.doc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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