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百人计划”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8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西咸新区党工委办公室、韩城市委组织部,省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项目通讯评审工作办法》,现就组织开展第八批“百人计划”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百人计划”项目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高端人才急需紧缺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和企业倾斜。

引进的重点领域是: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地理信息产业、网络安全和信息等。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1.创新人才全职项目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一般应是2013年6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2009年12月以后)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3)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重点领域、掌握关键技术、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优秀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可优先支持。

2.创业人才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含在国内的外国独资企业工作)经历,一般应是2012年12月以后来陕创业者,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超过30%。

3.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引进。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1)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工作程序

第八批“百人计划”评审工作继续采用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网络通讯评审的办法,依托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系统。由省委人才办系统管理员向省级主管部门和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等一级单位用户下发用户名和密码,一级单位用户通过陕西网(www.ishaanxi.com)的链接进入“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登录后完善个人(单位管理员)信息,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一级单位根据下级单位提出本次项目申报情况,建立二级单位用户(已申报过第七批“百人计划”的单位用户名已经存在,不需要新建,如需修改可进行重新编辑操作),并向二级单位下发用户名和密码。二级单位登录系统后,完善资料,修改密码,并根据本单位的申报人申请建立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并发放给申报人本人。原则上用户名为申报人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如组织序列架构多于二级,用人单位为三级单位用户的,二级单位用户可再增加一级下级单位用户。如西安市委组织部为一级用户,高新区为二级用户,高新区某企业是用人单位为三级用户,申报流程不变。

(二)完善个人信息。申报人以单位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后,需要更改登录密码,完善个人资料后,才能开展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务必完整填写各项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学历教育经历,非学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所获荣誉称号,领导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成果,或个人认为能够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和水平的方案、规划、学术文章,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专利信息,获奖信息等基本资料,请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为下步管理、考核、评价奠定基础。各级管理员登录系统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和本单位信息。

(三)个人申报项目。申报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作意向或工作合同后,提出申报申请,获得批准后使用二级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认真阅读系统公告相关内容,明确相关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申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申报。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学术成果,需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学术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申报,永久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信息的,须经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直接与省委人才办联系。非首次申报人选,请在提交附件材料中加以说明并附新的成果材料。上传附件材料时,请使用压缩软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提交个人照片时,请提供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以JPG格式提交,避免影响后期评审工作。

(四)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二级单位用户)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把握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一级单位审核。

(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把关申报类型和资格等条件,填写“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省委人才办。二级以上用户,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填写“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然后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由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省委人才办。

(六)专家盲评。省委人才办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从评审系统中随机生成行业(专业)对口领域专家,将申报材料分配给5位专家进行盲评。评审专家使用省委人才办下发的专家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独立进行评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评审意见。

(七)终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全方位考量评审结果,填写“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意见”完成终审。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从2015年5月10日0时开始,5月31日24时截止;用人单位(二级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从2015年6月1日0时开始,6月7日24时结束;如果经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材料需退回修改的,由系统管理员在6月8日0时至6月10日24时对申报人材料开放修改功能,在此期间修改并由用人单位审核;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审核提交工作从2015年6月11日0时开始, 6月17日24时结束;省委人才办复审从2015年6月18日0时开始,6月28日24时结束;专家盲评从2015年6月29日0时开始,7月15日24时结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时间和结果另行通知。(详见申报评审时间表)

申报评审时间表

2.省级主管部门将最终被评为本批次“百人计划”人选的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附件材料),加盖各级公章后报专项办1份,其他各级存档。

3.网上申报请登录陕西网(http://www.ishaanxi.com/)的“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各级用户登录系统用户名为单位名称的全拼首字母小写,各级用户密码请向上级主管部门索取,请各级用户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完善相关联系方式信息。

4.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029-85581590   陈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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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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