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6-10-18

         省委“三项机制”,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具体执行者和推动者,我们要结合生态、富裕、和谐宜君建设的实际,用“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真知真懂,在深刻领会中达共识。“知”是“行”的基础,抓好“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三项机制”中,鼓励激励是目标、是动力,容错纠错是保障,能上能下是补充,三者互相衔接、相互配套,是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体系。鼓励激励机制的重点是促进能者上,容错纠错机制的目的是保障干事业,能上能下机制的根本是明底线。在具体工作中,利用“周三夜校”组织引导各级干部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采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全员知识测试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形成对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广泛共识,自觉以“三项机制”激发动力、推进工作。

         健全机制,在强化措施中抓落实。在出台了宜君县“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县级领导包抓联系乡镇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国投资金争取、扶贫开发、县域经济监测工作等一系列配套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强化措施,细化任务,夯实责任,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在了实处。一是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和选任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夯实考准评实干部的基础。明确干部鼓励激励具体标准、操作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大对优秀单位、优秀个人的奖励和提拔使用力度,先后有38名同志根据有关规定获得提拔使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发展。二是细化“容”的考量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建立和细化容错纠错清单,准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三是规范细化干部能上能下运行机制。围绕干部“下”的问题,明确具体标准,充分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细化领导干部调整或问责情形,明确处理程序和操作流程,增强操作性,使领导干部下得心服口服、上得理直气壮、干得心情舒畅。

        真抓实干,在推动工作中促发展。“三项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各项工作。一是坚持用“大数据”思维评价发现干部,突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这一重点,严守任用关口,规范干部提名、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加强对班子的综合研判,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真正把那些敢抓敢管、担当有为、埋头苦干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能力一般、有位无为的干部调整下来,充分发挥干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二是以基层党建“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党建责任落实机制,构建起清单化明责、项目化履责、制度化问责的党建责任落实链条,采取网格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公开化曝光等方式,每月对排名2名及后2名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2次排名垫底或2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单位,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健全完善日常评价评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实绩,注重民意,接受监督,综合运用“听、查、看、访”多种手段,考准评实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聚集推动提速转型发展的正能量。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提振促进发展精气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必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以锲而不舍、抓铁有痕的决心,让“三项机制”真正成为激发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催化剂”,成为推动“三个宜君”建设、实现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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