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铜考办发〔201613

各区县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铜有关单位:

根据《铜川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铜川市2016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各考核组实地考核工作从201714日开始,125日前结束。(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与各被考核单位对接)

二、考核内容、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纳入考核范围的5个区县和81个市直部门及7个园区(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市工商联、市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的考核,委托市委统战部参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审核。未列入直接考核范围的市级部门下属、直属和代管的县级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审核备案。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作为一个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程序

按照《铜川市2016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共成立6个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考核组成员按照工作需要从部分市直部门抽调。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各部门于2016122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名单报市考核办。

2、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搞好自查,处理好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关系,积极配合市考核办和各考核组开展工作。

3、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从简、从严、从实”考核的总要求,安排好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组查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统计数据等法定数据为主,并查阅有关资料。

4、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市委贯彻落实意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年终考核工作守则,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风清气正,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       1.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表

           2.获得表彰加分申报(审批)表

           3.XX单位参加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名单

                                                                                                     

           铜川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61226


版权所有: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运行维护:铜川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  邮编:727031 联系电话 09193580599 联系邮箱:tczzbdjzx@163.com 陕ICP备07009401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 关注"铜川党建"微信

陕公网安备 61020402000120号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