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严格执行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规定》转作风正学风
发布时间:2013-05-21

   今年以来,铜川市在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工作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率先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党校等培训机构干部的贯彻落实,实现了《规定》落实不打折扣,在全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坚持“四学并举”,不断提高《规定》的知晓率。全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采取深入学习、宣传造势、问卷调查、督查问效等措施,有效提高广大干部及各级组织部门、党校及培训机构对《规定》的知晓率。一是有序引导广泛学。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规定》,严格贯彻落实《规定》,深刻把握内容实质,准确理解要求,时刻以《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编印资料促进学。紧密结合全市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大规模培训活动,专门印制了1000余份《规定》,发到参加9期培训班的每一位县级干部手中,引导培训学员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是问卷测试督导学。按照先集中培训学习后抽查测试的有关要求,目前已对市委组织部和四个区县委组织部及市县党校110余名组工干部、60余名干部教育工作者进行了抽查测试,在培训班上组织知识测试6场次,测试县级干部536人。经测试,各级干部对《规定》的知晓率达到100%,对内容规定的掌握在98%以上。四是强化督查自觉学。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全市《规定》落实情况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使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规定》的执行力。全面加强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实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正步走”。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在全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办班工作的意见》,有效规范了办班行为,防止多头培训、交叉培训以及乱办班现象发生。二是严把审核关口。对单位年初确定的培训计划,严格审查培训主题、内容、形式,审核通过后纳入《铜川市201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方可举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培训主题和内容,确保培训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需更改主题和内容的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更改。三是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做到均衡、合理,避免培训资源浪费、搞变相福利等问题发生。四是规范办班行为。对培训机构严格审查,要求各单位开办培训班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到各级党校或高校基地进行培训,不得私自联系培训机构,经核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批准其开班。

   严格学风建设,不断增强《规定》的实效性。全市在干部学风建设中坚持“严”字当头,不断提高学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考勤制度。对所有学员到课情况采取课前课后点名的方式,明确因事因病不能到课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并由市委组织部批准。旷课达到1/7的,按照《规定》要求退学,对上课期间违反纪律的进行点名批评,增强了培训效果。二是强化跟班制度。为了保证培训效果,组织部每期主体班次选派专职干部,协助党校教师跟班管理,并对参加培训情况进行全面登记。三是规范学籍卡制度。坚持把培训和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学习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培训、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经调查核实后进行严肃处理。四是构建互评提醒机制。在监管学员的基础上,让所有学员对每位老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提升了培训质量和效果,改善了学风作风。目前,全市已经连续举办8期党的十八精神专题培训班,没有相互宴请、互赠纪念品、无故缺课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培训班秩序井然,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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