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推行季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年度目标完成过程监督
发布时间:2012-10-31

   今年以来,铜川市针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存在的年底突击任务、不重视日常均衡进度等现象,进一步创新考核方式,制定出台《季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从“四个突出”入手,切实加强平时考核和过程管理,将考核工作贯穿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过程始终。

   一是突出重点指标考核。把省委、省政府下达到铜川的任务,适当调高,按季度分解到区县和各部门。在季度目标任务制定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对年度考核指标按季度平均分配,而是紧紧围绕全市提速转型发展的工作大局,突出各区县和各部门重点核心任务,将年度目标任务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市“科学发展、双十行动”的重点指标任务,分季度确定工作进度,每年下达一次,按季度进行考核。对各区县、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季度目标主要考核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四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市直各部门主要考核季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及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是突出季度效能考核。以季度目标任务完成实时监测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任务限时办结、季度预警通报、日常随机抽查、季度满意度测评、不良记录扣分等实时监测考核机制。在考核过程中,从突出目标完成效能激励入手,对提前完成季度工作任务的加分,未完成或完成任务质量不好的减分,季度考核得分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共同组成被考核单位全年考核得分,依据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进行表彰奖励,以此督促各级各部门自加压力,奋力争先,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三是突出结果公开透明。扩大评价主体,提高考核工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工作中,把了解工作实绩、熟悉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的人员列为测评主体,不断提高评价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季度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区县、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绩效评价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围进行;对市直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绩效在省、市“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范围进行,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60人。将社会公众评价得分按照季度考核分值权重计入各级各部门季度考核得分。每季度通过印发通报、新闻媒体公布、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考核对象季度考核名次和得分情况,实行考核内容、方法、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有效手段,与干部任用相结合、与单位经费奖励相结合、与各种荣誉激励相结合,对在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这些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或者重奖。对工作成绩平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通过严格的奖惩,奖出动力,罚出压力,努力实现“考、评、用”的有机统一,使考核工作 “引领方向、转变作风、推动落实”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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